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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夫妻双方都可以填写吗

2021-12-16 18:12:49 fx358财富网
【导语】:住房贷款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中一项,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购买的房子,扣的是谁的钱?夫妻双方都可以申报,还是只能一方申报呢?扣除主体婚后购买的首套住房:经夫妻双方约定,可

【导语】:住房贷款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中一项,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购买的房子,扣的是谁的钱?夫妻双方都可以申报,还是只能一方申报呢?

扣除主体

婚后购买的首套住房: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婚前分别购买的首套住房:

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3.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扣除不能同时享受

相关问答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父母,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如何享受?

从实际看,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主体与贷款合同主体完全没有交叉的情况很少发生。如确有此类情况,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只有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本例中,父母所购房屋是为子女购买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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