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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改革 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

2021-01-09 17:18:57 fx358财富网
  中国融资租赁自2006年再度复兴后的十年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许多行业发展陷入困境,融资租赁业却逆势发展,在天津、上海、广州等一些城市

  中国融资租赁自2006年再度复兴后的十年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许多行业发展陷入困境,融资租赁业却逆势发展,在天津、上海、广州等一些城市和地区,融资租赁业不仅是金融创新的一个亮点,也成了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强力支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为企业发展减负;听取重点政策措施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狠抓政策落地助力经济发展。

  融资租赁公司是一般性企业,相当于信用销售公司,由商务部监管。而金融租赁公司持有金融牌照,多具有银行背景,属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为银监会。金融租赁可以吸收股东存款、从事证券投资、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同时需要接受类似银行标准的金融监管。据统计,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租赁公司已有30余家,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也超过了3000家。与银行贷款、信托、发债等融资渠道相比,企业通过设备等实物售后回租的方式为自身“输血”,融资成本包括租赁利率、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以及一定的增值税等,但总体加起来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10%左右。

  如果一个企业急缺“物”,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买来设备租给它;如果一个公司急缺“钱”,可以把自有设备抵押给金融租赁公司融入资金——看似“小众”的租赁行业,近年来在实体经济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拉动企业设备投资,带动产业升级。会议确定,一是厉行简政放权,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对船舶、农机、医疗器械、飞机等设备融资租赁简化相关登记许可或进出口手续。在经营资质认定上同等对待租赁方式购入和自行购买的设备。二是突出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端核心装备进口、清洁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支持设立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租赁公司。鼓励通过租赁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创新业务模式,用好“互联网+”,坚持融资与融物结合,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发展售后回租业务。四是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风险管理。

  在便利小微企业融资融物方面,小企业想用什么设备而买不起时,可以由租赁公司出钱购买再租给企业使用。租赁能够根据企业需求,通过租赁与信贷、保理等产品的组合设计,最大程度地方便小微企业融资融物,减少企业资金的占用,降低融资成本。

  会议认为,清费减负,为企业卸包袱、增动力,有利于促进外贸增长。会议决定,一是降低中央管理的进出口环节部分收费,重新核定地方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只降不升。合并取消关检环节重复、交叉收费。二是统一内外贸港口计费规定,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规范港口码头收费。推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三是禁止进出口环节强制、指定服务和收费行为,推进竞争性服务准入和收费市场化。查处借垄断地位或权力擅立收费项目。

  租赁业内权威人士表示,这次会议传达出非常积极的信号。首先关注到具体问题,明确指出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两种业态、两种监管共同推进。其次明确发展在营改增期间曾经有过争议的售后回租为题。并且明确了不仅买来的设备,在物流、医疗、工程等领域租来的设备同样一视同仁。此外,还提出了支持二手设备流通市场的建设。

  此次国务院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体现了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思路。推动企业设备投资增长、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仅仅靠单一的银行信贷是不够的,而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是已被证明可行有效,并且又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