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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资源遭立案调查结果出炉:未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时任四名高管被罚款

2021-12-24 16:44:12 fx358财富网
   12月24日消息,鹏欣资源(600490)被证监局立案调查结果出炉:该公司未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时任总经理何寅、时任董事长楼定波、时任董秘储越江、时任财务总监李学才分别

   12月24日消息,鹏欣资源(600490)被证监局立案调查结果出炉:该公司未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时任总经理何寅、时任董事长楼定波、时任董秘储越江、时任财务总监李学才分别罚款25万元、15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同时对鹏欣资源罚款30万元。

鹏欣资源遭立案调查结果出炉:未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时任四名高管被罚款

  经查明,鹏欣资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7月25日,鹏欣资源子公司PENGXIN CONGO COBALT ORE TRADE CENTER SARLU(中文名: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PCTC)与VICENT MINING SARLU(中文名: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约定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PCTC以交割单日期最近的伦敦金属交易所金属铜结算价为基准,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ICENT销售酸溶铜合量不低于2%的含铜矿石。

  作为该合同的履行,2018年7月30日和8月30日,合同双方分别办理了626,300吨和544,300吨矿石交割,金额分别为32,964,463.77美元和28,020,92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不含税)。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

  2019年2月25日,PCTC与VICENT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与前述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上述事实,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交易合同及交割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时任总经理何寅、时任董事长楼定波、时任董秘储越江、时任财务总监李学才分别罚款25万元、15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同时对鹏欣资源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