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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汇总

2021-01-04 17:04:01 fx358财富网
【导语】:本文主要分享深圳市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汇总,不同的情况可对应找所需材料并进行准备。所需材料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

【导语】:本文主要分享深圳市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汇总,不同的情况可对应找所需材料并进行准备。

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

二、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迁入迁出单位集体户均不需提供首页,由迁入人员自报迁入单位集体户户号,户号请咨询集体户管理员或户内成员;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未婚:不需提供;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离异:提供离婚证或加盖已生效章的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离异”的不需提供);如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家庭户户主携带户内成员一并迁移申请挂靠他人家庭户,不再收取该户内成员的婚姻法律文书。

四、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五、家庭户整户迁移申请挂靠他人家庭户,如原居民户口簿能体现亲属关系,不再收取关系证明材料;凡迁移人员要求登记与新户主有亲属关系的,应收取相应关系证明材料。

六、如迁入单位集体户,自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迁至直系亲属房产立户,需提供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需所有产权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如产权人不到场,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等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八、根据房产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1.经过市(区)国土部门备案且已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码或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对民警查询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近两个月的不动产权信息查询单。

2.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其一;

(2)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

3.购买房产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合作建房协议》;

(2)房款缴交票据;

(3)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或燃气费缴款单据。

九、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市内移居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均按A4纸规格竖向复印。

温馨提示

(一)户主迁出,若原家庭户内尚留存挂靠成员,应先申请变更户主;不符合变更户主条件的,应先清理原户内挂靠成员。

(二)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

(三)按上述规定应到场办理的人员不能亲自到场,可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委托代办”栏委托他人办理。

(四)由于毕业生入户方式涉及政府人才补贴相关政策,为保障权益,建议有需要的申请人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清楚后再办理。

(五)市内移居迁入中英街业务不可全城通办理,如需申请,请到盐田公安分局综合办证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