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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级职工医保实行按月征缴政策问答

2020-12-26 12:40:18 fx358财富网
  一问:省级职工医保为什么要实行按月征缴按月划账?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职

  一问:省级职工医保为什么要实行按月征缴按月划账?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16]37号)要求,为了进一步适应人员就业流动性强的新形势,保障广大参保职工医保关系按需正常转移接续,自2017年起,省级职工医保资金征缴将由原来的按年征收缴纳更改为按月征收缴纳,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也由原来的每年年初一次性划入,变更为按月划入。


  二问:这样的缴费方式有什么优势?


  答:相比以前,实行按月征缴后,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方面可以实现这样几个政策设计的初衷。


  其一、减轻参保单位尤其是企业的缴费负担。以前年初核定全年的应缴费用后单位一次性缴清难度大,且年度内转出、退休或死亡人员已在年初核定缴纳了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中途无法退回。实行按月征缴后,单位及时办理人员的转出、退休、封存注销业务后次月便不用再缴费。此外,如遇国家费率等政策变化时,可以及时调整。


  其二、保证参保人员退休待遇享受的时效性。以前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变更仅在每年下半年集中办理,上半年退休的参保人员无法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实行按月征缴后,当月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在次月就能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其三、提高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前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人员,只有花完全部门诊个人账户资金后,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但是个人账户花完以后一但出现需要门诊购药的普通疾病(如感冒等)时,个人账户没有钱,只能自己负担或“小病大养”住院就医。实行按月缴费划账后,极大地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既能解决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人员前几个月享受不到相应待遇,又能解决这部分人员后面月份个人账户没有资金无法看普通疾病的问题。


  其四、促进和引导参保人员医疗消费的合理性。以前在年初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以后,有些人觉得卡上一下多了很多钱,加上有些医药机构的误导,极易进行一些没有必要或意义不大的医疗消费,从而出现下半年个人账户没有钱,只能自己负担的问题。按月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就可以促进和引导参保人员形成有计划地就医购药。


  三问: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每月何时划拨到位?


  答:实行按月征缴后,省级经办机构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参保单位当月应缴医疗生育保险费计算完毕。单位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及时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所缴费用(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2%、单位、财政负担部分)足额到账后,省级经办机构完成个人账户划入工作。如单位缴费不及时或不足额,将会影响单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四问:省级医保享受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未按时到位的,刷卡购药是否受到影响?


  答:不受影响。参加省级医保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职工,在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资金无结余的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省级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相关政策刷卡结算。


  五问:按月征缴当月的个人账户资金会少吗?


  答:不会少。按照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退休金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按月征缴只是基金征缴方式的一种改变,未改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和具体额度,只是单纯地将原来一次性划入当年全年的个人账户资金,改变为分12个月逐月划入,因此不会出现个人账户划入额减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