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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亿支付机构备付金上了“保险”:人民银行建立行业保障基金

2020-10-15 08:36:01 fx358财富网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并据此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3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并据此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3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月起,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全额交存客户备付金。备付金集中存管可以有效遏制资金挪用风险,但不能杜绝支付机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商户和虚假交易,也无法完全避免非法交易平台传染给支付机构引发的资金风险。”人民银行表示。

人民银行还称,支付机构服务数亿客户,涉及客户备付金达1.5万亿元。设立基金,并通过《办法》规范其运行,确保支付机构遭遇风险事件出现备付金缺口时,最大限度减低对其客户的影响,维护金融稳定。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筹集形成的,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

基金规模10亿元,从清算保证金利息中计提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人民银行负责监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监督基金管理人,并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所属或主管的非营利性质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基金管理人。

对此,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认为,基金管理人应该是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来源主要为清算保证金利息按比例划入基金,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区间为9.5%至12%,通过实行差别计提比率的方式引导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支付业务;其他来源为参与清算财产分配获得的受偿资金、社会捐赠、基金投资收益与其他合法来源;同时规定基金应专户管理。

第七条(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转比例)称,支付机构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作为其清算保证金。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度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将超过10亿元时,应当调整计提比例确保本次计提后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

今年初,财新报道称,人民银行已决定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以0.35%的年利率按季结息,并从中计提10%作为非银行支付行业保障基金。

不过,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评定为“A”类的,计提比例为9.5%;评定为“B”类的,计提比例为10%;评定为“C”类的,计提比例为10.5%;评定为“D”类的,计提比例为11%;评定为“E”类的,计提比例为12%。

此外,结合疫情期间监管实践,《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当基金规模达到上限或支付市场遭受重大突发市场风险或者不可抗力时,暂停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

实现保值增值,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委托投资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基金管理人职责包括筹集、管理、使用基金,全面核查申请使用基金的支付机构风险及财务情况,配合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监测行业风险等职责;同时提出基金独立核算要求。

在基金资金运用方面,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确保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3级(含)以上的商业银行存款、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高流动性资金运用形式。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对委托投资管理的基金实行第三方托管。基金资金运用产生的收益,纳入基金管理。

此外,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必要性原则从基金中据实列支,年度管理费不超过基金日均余额的2%。

人民银行为基金兑付方案的审批人

《办法(征求意见稿)》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偿付客户备付金:(一)支付机构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支付机构或者其他责任主体的资产无法完全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二)支付机构出现重大风险且采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均无法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三)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

当出现上述情形需要使用基金时,由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支付机构或者支付机构支付业务退出处置工作组以及基金管理人共同制定备付金兑付方案,明确备付金兑付比例、兑付资金来源及金额、偿付方式等,优先保证自然人客户及中小微特约商户的合法权益。

支付机构或者支付机构支付业务退出处置工作组根据备付金兑付方案,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使用申请。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使用申请进行初审后,提出初审意见,与经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书面确认的备付金兑付方案一同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基金兑付客户备付金的,对单个客户实行5000元人民币最高兑付限额。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支付行业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兑付限额。

此外,《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立了监督管理一章,比如,提出基金管理人内控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未履职尽责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