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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网贷平台债转的前世今生:转还是不转?看完这篇你就知道了

2020-08-19 19:12:24 fx358财富网
自2007年,国内第一家网贷公司诞生,网贷在中国已走过十三年历程。网贷也经历了逐步兴起、野蛮生长、潮水退去、加速出清几个阶段。曾经的网贷平台遍地开花,如今只剩下寥寥数十家

自2007年,国内第一家网贷公司诞生,网贷在中国已走过十三年历程。网贷也经历了逐步兴起、野蛮生长、潮水退去、加速出清几个阶段。曾经的网贷平台遍地开花,如今只剩下寥寥数十家。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过去网贷平台最多的时候一度有五六千家,现在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预计到今年年底,专项整治工作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的监管。这意味着网贷行业将在今年步入最后的出清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最不安的是广大网贷平台的出借人,如何尽可能地收回投资本金,成为所有出借人共同面临的问题。

网贷清退进入倒计时

网贷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并没有因疫情影响而放慢脚步。从监管释放的信号来看,网贷平台仍然在出清过程中。在这个敏感时期,对于平台来说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出借人也应该理性分析、客观面对。

回顾网贷行业走过的十三年历程,网贷平台的面目也逐渐清晰起来。网贷平台的特点是以出借人出借资金“小额分散”的业务规模为主,借款人在平台通过实名认证后申请借款,平台为符合要求的借款人撮合真实有效的合格出借人,为出借人及借款人实现“点对点”的民间借贷行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成熟的出借人应该理性看待网贷平台的信息服务中介的定位。信息中介定位是网贷行业存在的根本,此前正是由于部分平台偏离了这一定位,最终导致经营困难,甚至走上了自融的骗局。

监管层也一直强调网贷行业的定位是信息中介。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网贷平台是指遵照“法治化、市场化、信息中介化”的原则,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业务,以互联网为渠道,“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等相关服务”,以实现出借人与借款人的“点对点”的借贷服务。

上述办法还强调,网贷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出借人要履行的义务中也包括了解融资项目借贷风险

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信息中介定位,也要求平台不兜底。随着“让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这一原则在金融领域的全面推行,打破刚兑已是大势所趋。

但是,信息中介定位并不意味着平台可以逃避自身责任。在撮合每笔借贷业务时,事前,要充分披露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与可能存在的借贷风险;事后,一旦出现借款人逾期不还的情况,平台应该协助出借人催促借款人尽快还款;而且,一旦出现长期逾期不还情况,更应该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上报逾期情况。

可以看到的是,洋钱罐、人人贷、玖富普惠等20余家网贷平台已经先后接入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系统,这对于精准打击“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保障出借人权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另外,为保障出借人权益,部分网贷平台还有履约保证保险、第三方限额“保障计划”等措施。比如玖富普惠的第三方限额“保障计划”,以专款账户余额为限,为加入“保障计划”的借款人对应的出借人提供限额保障。如“保障计划”专款账户中余额不能覆盖借款人逾期风险,平台出借人仍需在“保障计划”不能保障的范围内自担风险。

三大回款方式PK

对于出借人来说,平台出清过程中,他们更为关心的是,自己的资金如何退出?选择哪种退出方式?如果同意债转划算吗?

从已经退出和正在退出的平台来看,推出的回款方案无外乎三种,一是等待2年左右时间平台回款,二是以物抵债,三是债权转让。

有出借人可能会问,到底应不应该“等待平台回款”。这里需要搞清楚一个关系,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为平台出借人及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服务。

资金回款的最终实现依靠借款人的诚实履行借款合同、按时还款;也需要平台严格把关借款人资质,并通过合法手段敦促借款人还款;同时也有赖于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纳入征信平台,保护出借人利益。

尽管有部分借款人出现“恶意逃废债”的现象,但是在各种监管持续高压的态势、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借款人也逐渐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之际,“赖账”现象已有所缓解。

以物抵债也是网贷平台债权处置的一种方式,平台用抵债的商品补偿出借人资金损失,这些商品有的是债权催收回来的产品,有的是平台自己或者合作机构的产品。如果在出借人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回款一些自己需要的商品也是一种减少损失的方式。出借人也可以多渠道对比价格后,选择合适的进行兑换。

当然,比起遥遥无期的等待回款,网贷平台推出的债权转让也给了出借人一种退出的可能。

债转视出借人接受程度

理解债权转让其实并不难。网贷平台考虑到部分出借人在借款标的尚未到期时有资金使用需求,平台开通债权转让功能,与出借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服务期满后,出借人可以发起债转申请。出借人申请债转时,其持有的借款标的并未到期,出借人申请债转的实质是为提前债权转让并退出平台服务。

对于出借人来说,最为关心的是债转最终能打几折才能债转成功。从目前已经实施债转的平台看,打折程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最高的本金打7折,最低的甚至到2折。网贷之家曾做过一项调查,有52.43%的出借人表示可以接受7折以上的债权打折退出,有3成不接受打折转让。

还有投资者发现,在发布债转后并不能立刻转让成功,就会抱怨平台回款慢,甚至怀疑平台是否出现了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平台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在出借人申请债转的过程中的角色只是信息中介,并不能承诺保障债转成功,只能在出借人申请债权转让时最大化协助出借人寻找债权受让方。

也就是说,债转成功与否,等待时间长短,由市场化机制来决定,平台自身并不能决定。有出借人愿意受让该债权,则转让成功。如果转让不成功,则出借人需继续持有借款标的到期。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网贷平台还提出与AMC(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权收购,出借人将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据业内人士介绍,资产管理公司对处置个人信用不良借款缺少经验,更偏向于处理有抵押物的企业借款。对于最终能否达成合作,还取决于网贷平台的资产质量和规模,如果不存在假标、自融等问题,资产管理公司也是乐于接手的。在达成合作后,资产管理公司会对债权进行评估,最终给出借人一个债权转让的折扣率。

网贷平台的整顿工作还在继续。近年来,监管机构屡次释放信号,“打破刚兑”势在必行,也是投资者教育必须要补上的一课。对于网贷平台的出借人,无论选择哪种退出方式,都不是一个容易作出的选择。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急需用钱的出借人,如果债转折扣可以接受,及时“断舍离”,未尝不是一种上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