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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大汇总

2016-01-01 15:44:13 fx358财富网
  8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内蒙古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小微企业再次减轻税负;海

  8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内蒙古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小微企业再次减轻税负;海南省将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2014年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政策宣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训服务、企业融资、专精特新服务、减负服务六大方面内容开展。

  内蒙古财政金融联动帮中小微企业解困

  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与地方产业政策的配合联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放大作用,全方位多层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争取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2723万元,对自治区15个担保机构按在保余额2%标准给予补助,担保机构在保额约13.6亿元,拉动银行贷款约100亿元。

  为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自治区财政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实施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制度,与有竞争性选择的合作银行签订“助保金贷款”协议,财政提供风险补偿抵押金作为引导资金,引导金融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2013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助保金贷款”的风险补偿抵押金,拉动银行贷款26亿元,2014年该项资金增加到6000万元,预计可拉动银行贷款42亿元左右。

  重庆启动"千户小微企业成长工程" 对成长性微企进行重点扶持   从今年7月起至2021年6月,重庆市将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筛选出1000家小微企业,在资金融通、项目申报、技术改造、资源配置、管理培训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

  这1000家小微企业将在资金融通、定点帮扶等方面得到大力支持。重庆市工商联将按照产业链上下游、市场需求互补为原则,确定大企业或商会通过向小微企业倾斜采购订单、纳入配套产业链等方式进行定点帮扶。

  此外,重庆市工商联还将组织推荐优秀小微企业与市政府产业基金对接,渝商集团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工商联战略合作银行、工商联系统小贷担保等金融机构都将重点支持这1000家小微企业。

  内蒙古调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再减税负   8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内蒙古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小微企业再次减轻税负。

  调整后,从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其中地方分享部分。

  以自治区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的一小型微利企业为例,按照新的优惠政策,仅需将5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即为1万元。再免去地方分享部分(所得税的40%)后,该企业实际最后仅缴纳企业所得税6000元,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年少缴19000元。   上海搭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   上海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8月开通,“上海中小商贸服务港”微信公众号同时开通,向社会推出首批73家服务机构,并公布了下半年“百项服务系列活动”。

  上海目前共有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近35万户,占全行业企业总数98%以上,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外贸等9大行业,从业人员近200万人,这些企业在资金、成本、人才、市场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

  公共服务平台以“融资、触网、诚信、走出去”等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较为迫切的需求为突破口,打造上海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孵化器”基地,成为政府部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同时,以各类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依托,牵手银行、电商、公共信用服务中心、海内外驻沪机构等多方面战略合作方,整合服务资源,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实现企业触网转型。

  上海从去年下半年起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以各类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依托,以工商联手、市区联动、政策保障为支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提升、电子商务、市场开拓、融资对接、创业辅导、集采分销、商业特许经营、品牌建设、商务诚信等方面的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组织化程度,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到2015年底,上海将完成1+17+3+100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即完成建设1个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完善17个区县公共服务子平台和服务窗口,在3个商圈或现代化服务集聚区设立服务窗口,引入100家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商,实现公共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培育一批“名、特、优、新、惠”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形成“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公共平台服务体系。

  同时,上海市商务委与上海市经信委已联合发文提出确保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山西上线20个专业应用平台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20个专业应用平台8月上线试运行。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服务模式,提供融资6.54亿元,收集融资需求9.34亿元,平台日平均点击率达2500次以上。物流服务平台已发展会员百余家,共发布各类信息31864条。

  为支持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山西省财政厅今年积极探索新的支持方式,集中财力建设以1个省级服务平台为枢纽,11个市级综合服务窗口平台和18个产业服务窗口平台为节点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利用网络平台便捷的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服务、人员培训、3D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财税代理、专利商标、用工招聘、金融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

  平台网络总投资1.46亿元,其中省财政投资60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及各平台承建单位自筹资金3585万元。预计到2015年,山西省将全面完成所有窗口平台的建设任务。

  内蒙古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费用降低   内蒙古自治区将着力落实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降低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费用。除登记费和工本费外,登记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继续使用同一抵押物申请贷款抵押登记,距上一次登记未满2年的,登记费减半收取。评估机构收取的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不得高于现行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的50%。

  内蒙古自治区内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区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可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贷款贴息。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达到贷款总量50%以上的,通过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将金融企业涉及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重庆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重庆市政府8月出台了多条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补贴办法。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创业补助,以及小微企业场地租金和贷款贴息等补贴。市级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微型企业孵化园、微型企业特色村建设及微型企业后续培训、水电等运营补贴。

  二是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对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征所得税。对新办微型企业和鼓励类中小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补贴。

  三是加大就业社保扶持。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和招用本市特殊人群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助和岗前培训补贴,对微型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政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

  四是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并向社会公示。对涉企的行政事业及经营性收费均实行目录清单制度,严禁清单外的涉企收费。对符合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进行清理,并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或者减免。清理各类协会、中介机构的涉企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甘肃出台措施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创设小微企业发展调研组的工作要求,促进甘肃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甘肃省工商局结合省情实际出台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首先将放宽准入限制,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投资领域。落实好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年检制”改为“年报制”以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一址多照”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创业成本。其次,为缓解融资困难,将指导企业实施商标专用权、股权质押以及动产抵押、债权转股权获得贷款,提高融资效率。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的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与此同时,甘肃省还将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信用信息采集、整合、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尽快实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金融部门沟通共享,以信用资产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对暂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在办理合并、解散工商登记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化服务。合并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前置许可,允许合并后小微企业办理变更后继续使用。建立“绿色通道”帮扶制度,定向提供品牌发展、关联产业信息等服务,其中省著名商标认定向小微企业倾斜。

  海南省将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海南省将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2014年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政策宣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训服务、企业融资、专精特新服务、减负服务六大方面内容开展。

  其中,政策宣贯方面,将印刷5000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广播、电视开展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将开展海南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数据报送”系统维护、企业数据督报汇总工作等;培训服务方面,将通过海南省中小企业大讲堂对企业高层人员实施培训,鼓励专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小微企业职工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等;企业融资方面,将组织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和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每2个月举办1次银企保融资对接活动;专精特新服务方面,将组织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针对第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在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创建品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协作配套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等;减负服务方面,将配合政府开展减负工作,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等。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百名小微企业家将赴清华大学学习   8月22日,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发布消息,8月底至10月,山西省将组织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赴清华大学集中学习培训。

  此次学习培训,理论学习课程包括国际经济环境与经济危机下的新对策,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解读,欧洲企业的传承之道,和谐领导力,国学中的领导智慧,战略重构与创新、选对人、用好人和留住人,品牌与营销策划,未来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项目交流会,红杉资本、清华启迪创投等投资机构融资路演会,创新思维与组织变革,企业纳税筹划,新三板——企业融资及价值投资新兴平台,新媒体营销,稻盛和夫的经营哲学与企业家精神等内容。应用实践活动将组织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赴百度、小米、华为、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公司进行案例分析并现场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