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被冒名网贷怎么办?核查与异议步骤
2021-01-08 14:52:14
fx358财富网
发现身份证被冒用申请网贷,应核实借款主体和合同证据、报警并向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及时核查征信记录。
身份证丢失并不意味着本人自动承担他人冒名申请的贷款。关键是尽快固定证据,查明借款合同是否由本人真实签署、资金去向及机构的身份核验记录,再通过异议和争议解决程序处理。
先确认是不是“被贷款”
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授权渠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同时核对催收短信中的机构全称、借款日期、金额和合同编号。不要点击不明短信链接或向自称“客服”的个人转账。征信报告未显示,也不能排除尚未报送的借贷记录,应向具体机构查询。
证据清单
| 材料 | 用途 |
|---|---|
| 挂失、补办及报警记录 | 说明证件遗失时间和处置经过 |
| 借款合同、实名认证与人脸核验记录 | 核查申请人是否本人 |
| 放款账户及资金流向 | 判断本人是否实际收款 |
| 催收和征信记录 | 固定影响范围及时间 |
处理顺序
- 到公安机关报案,保留受案材料;
- 向贷款机构书面提出冒名争议,要求提供申请、签约、放款与身份核验材料;
- 有错误征信记录时向信息提供者或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留存受理和答复;
- 对结果不服时按事实向监管投诉或寻求诉讼救济。
责任如何判断
司法实践中,若确认并非本人申请或收款,被冒名者通常不应仅因证件信息被使用就承担合同债务;但具体结论取决于签约、资金、身份核验和本人是否存在授权等证据。收到诉讼文书切勿忽视,应按期限应诉并提交证据。
不要做的事
不要为“消除征信”先付款,也不要随意承认债务或与催收人员私下签还款协议。更改相关账户密码并核查银行卡、手机号和支付账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