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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财险被罚61万元:提供虚假增资材料、公司治理不规范

2020-12-15 18:41:45 fx358财富网
近日,银保监会公布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的行政处罚。因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内控管理混乱,华海财险及董事长赵小鸣合计被罚61万元。



近日,银保监会公布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的行政处罚。因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内控管理混乱,华海财险及董事长赵小鸣合计被罚61万元。

在银保监会指出的华海财险两大违规行为中,其一便是“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

华海财险被罚61万元:提供虚假增资材料、公司治理不规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5-8月,华海财险相继向原保监会报送了增资申请材料,分别是华海〔2016〕195号和245号文,申请青岛神州万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神州万向”)增资6000万元;华海〔2016〕303号和358号文,申请青岛乐保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乐保互联”)增资1.2亿元。前述文件均显示签发人为赵小鸣。

但经查,这两份增资材料存在很大虚假问题:

原保监会2017年查实神州万向和乐保互联的纳税证明系伪造;乐保互联出具的关联关系声明反映其与华海财险其他股东、投资人无关联关系,但其股东王丽和神州万向大股东邵强为夫妻关系,故乐保互联与神州万向有关联关系,其出具的关联关系声明与实际不符。

2016年7月8日华海财险实际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乐保互联增资材料中的《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决议》和《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却都记录该日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赵小鸣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由于上述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决定,对华海财险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赵小鸣被罚10万元,合计60万元。

股权存在违规问题,追根究底,暴露出的还是华海财险的公司治理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华海财险存在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具体表现在三大方面:

一、监事会运行不规范,未按照时间要求召开监事会。

华海财险分别于2018年4月、2019年3月召开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

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薄弱,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截至2019年12月9日,华海财险在2016年7月8日股东大会未召开的情况下,在官方网站披露了虚假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9日,华海财险在官方网站未披露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披露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召开的共3次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及表决情况;未披露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决议情况。

三、公司治理档案管理混乱,存在材料造假风险。

公司治理档案缺失。华海财险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股东大会的会议档案缺失。

公司治理档案保存散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档案使用文件夹散装保存,未按每次会议单独装订成册,未连续编号。

公司治理档案要件不齐。档案中未包含会议通知及董事的签收回执,材料中仅有会议记录,未将董事会议案等具体材料一并保存管理。

股东大会、董事会签字页管理不规范。华海财险仅有3次股东大会和3次董事会签字页标注会议名称,其他董事会、股东大会签字页均只标注“(签字页)”,未标注会议名称及会议时间;华海财险除3次股东大会参会人员在签字页签署日期外,其他均未在相关签字页签署日期,客观上存在材料造假的风险。

针对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银保监会决定对华海财险罚款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柒财经注意到,这不是华海财险今年第一次遭到处罚。

今年10月27日,华海财险因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银保监会滨州银保监分局罚款4万元。

具体来看,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1日,华海财险滨州中心支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罚3万元;汪永涛是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罚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海财险于2014年3月21日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2014年12月9日正式开业,注册地位于山东烟台,是全国首家以海洋保险和互联网保险为特色的全国性、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