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被出具监管函
2021-12-02 17:46:10
fx358财富网
12月2日消息,富临精工(300432)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监管函。 据富临精工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8年度
12月2日消息,富临精工(300432)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被出具监管函。
据富临精工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1-5月,公司先后与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汽车零部件基地(二期)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等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9,266.80万元、951.24万元、10,794.94万元,占合同签订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0.58%、5.19%,但富临精工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7月2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